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政府职能体系。
第一,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关系的形成,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
第二,依据政府职能重心转变的要求,对职能进行分解与分析,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克服职能不清、职能交叉、大浮于事、推诿扯皮的弊端。
第三,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第四,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