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注字一般认为主要指字形和读音不同,但是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通常是一组字或者一对字,它们之间是互训的关系,意思就是说一组对应的转注字可以相互解释。比如:“考”和“老”都是“年纪大”的意思,但是我们现在已经不用“考”,只用“老”了。转注字是六书中的用字之法,同假借字一样,原则上都不能产生新字。它反映了语音的发展变化或方音的差异;同时它也反映了一种语言文字现象:即文字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形体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语言的需要的,它是一种动态的文字现象。转注需要满足的条件:
1、互训:相互解释。比如“改”和“更”,本意都是“更正、改变”的意思,就可以相互解释为:改,更也;更,改也;
2、音近:读音相近。比如“老”和“考”,读音中的韵母相同,都是ao;
3、同部:同一部首。比如“空”和“窍”,都是“空着”的意思,都是宝盖旁。扩展资料:转注字的分类:“转注”,许慎的定义是:”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意思是归于同一部类的字,它们的字义可以互为训释。历来各家对转注的解说不一,主要有两种:1、形转说,认为“建类一首”指用同类部首作意符,“同意相受”指同类意符的字义连类相承,如“考”“老”同属“老”部而又可以互训(“考,老也。”“老,考也。”);2、音转说,认为“一首”指词源上同韵或同声的字,如“考”“老”同属一韵,“颠”“顶”同属一声,即意义相同而声韵也相同或相近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