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中法《北京条约》
1.承认《天津条约》的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铺,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3.赔偿英法军费,各增至800万两
4.允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
5.将以前 被充公的天主教产赔还,法方在中文约本上私自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
中俄《北京条约》
1.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含库页岛在内40万平方公里土地
2.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 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
3.俄国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
4.东北新定边界地区准许两国之人随便贸易,并不纳税
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是:①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③外籍传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④外人得往内地游历、通商。⑤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⑥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⑦对英赔款银400万两,对法赔款银200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