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杀猪原文和译文及道理:
原文: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汝杀彘(zhì)。”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译文: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赶集,她的孩子哭着也要跟着去。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先回家待着,待会儿我回来杀猪给你吃。”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回来,就看见曾子要捉猪去杀。她就劝阻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曾子说:“(夫人)这可不能开玩笑啊!孩子不知道(你)在和他开玩笑。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要向父母亲学习,听从父母亲给予的正确的教导。现在你在欺骗他,这就是教育孩子骗人啊!母亲欺骗孩子,孩子就不会再相信自己的母亲了,这不是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啊。”于是曾子把猪给杀了,煮了之后把猪给孩子吃掉了。
道理:
教育儿童言行一致,家长不能信口开河,要有言必行。只有言传身教,才能使孩子诚实无欺。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小孩,竟真的把猪杀了煮给孩子吃,目的在于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影响后代。但这不见得是韩非此则寓言的原意,韩非子的原意不过是宣扬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统治者制定严酷的法律,然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扩展资料:
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小孩,竟真的把猪杀了煮给孩子吃,目的在于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影响后代。体现了儒家“言必信”的道德理念。但这不见得是韩非此则寓言的原意,韩非子的原意不过是宣扬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统治者制定严酷的法律,然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