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服务接入商(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是互联网服务接入提供商,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SP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比如辽宁新联通、沈阳恒昊互联网络有限公司等。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是互联网信息内容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CP同样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内知名ICP有新浪、搜狐、163、21CN等等。 在互联网应用服务产业链“设备供应商——基础网络运营商——内容收集者和生产者——业务提供者——用户”中,ISP/ICP处于内容收集者、生产者以及业务提供者的位置。由于信息服务是中国信息产业中最活跃的部分,ISP/ICP也是中国信息产业中最富创新精神、最活跃的部分。到2006年底中国注册增值业务提供商约有2.1万多家,其中大部分为基于互联网开展业务的ISP/ICP。随着以内容为王的互联网发展特征逐步明晰,大部分ICP也同时扮演着ISP的角色,但是如果进行互联网接入服务,一定还是要找有资质的ISP接入商合作,这样才能保证服务的稳定和接入的备案手续等的正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