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最高时官居一品(总督)。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
于成龙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