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略改革内容
A,以募兵制代替征兵制
马略放弃了早就难以为继的财产资格限制,规定凡是自愿且符合条件的罗马公民,包括无财产者都可以应募入伍。这样就解决了困扰罗马多年的因符合服役资格者不足而导致的兵源匮乏问题。
B,延长服役年限,明确军饷报酬
在早期,罗马军队的服役期非常短,有时只有数月甚至数日。随着战争规模的升级以及罗马征服地区的扩大,服役期变得越来越长,但一直没有统一标准。马略规定,士兵一旦入伍,必须服役满16年。这实际上就是将罗马军队明确为一支全部由职业军人组成的部队。服役期间,由国家统一供养,并按照等级发给薪酬。士兵退伍后,还能在被征服地区分得属于自己的土地。这样做,使得士兵们在服役期间和退役后的衣食都有了着落,确保了士兵们的忠诚,也同时将之前悬而未决的平民争取土地的斗争和服兵役结合在了一起。
C, 改革军团组成,统一武器装备
之前的军团步兵被按照年龄和作战经验分成三个级别:青年兵(Hastati)、壮年兵(Principes)和后备兵(Triarii)。这三个兵种装备略有区别,被排成前后三排,军团的战术也基本上是围绕着这三线完成的。
马略去除了这一兵种分工,将所有的重装步兵统一为军团士兵(Legionarius),统一装备以投枪、短剑和拉丁长盾。同时他调整了军团的编组形式:每个罗马军团(Legio)由10个大队组成(Cohorts)。除第一大队由10个百人队(Centuria)组成外,其余大队由6个必要的连续性等级的百人队组成,每个百人队80人,由一名百夫长领导。同时,每两个百人队又被称为一个小队(Manipulus),由两个百人队中等级较高的那名百夫长统领。各个等级的部队都按照训练程度和作战经验的多寡编成,编号越小的单位作战能力越强,作战位置越靠前。此外,每个战斗单位都有自己的军旗和标志,每个军团都拥有自己的鹰徽——罗马的象征。此举无疑增强了每个单位的集体精神和荣誉感,丢失军旗或鹰徽可能被处以十一抽杀律。
新的军团由原先的4500人增至6000人,战斗队形则变得更加多样,作战的灵活性和指挥效能得到加强,同时,还增加工兵和机械装备。而其他辅助角色,例如弓箭手、抛石手、骑兵等,都由的罗马在各地的,不具有罗马公民权的同盟者提供,称为辅助部队(拉丁语:Auxi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