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三类:一是全日制、二是半工(农) 半读学校、三是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
一是全日制它按照国家统一审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进行课堂教学。学生全日在校学习,并适当参加生产劳动。按教育阶段划分,有实施初等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和聋哑学校与盲人学校;有实施中等教育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有实施高等教育的综合大学、专科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1]
二是半工(农) 半读学校。它是一种边学习边劳动,学习与生产并重的半日制或间日制学校。按教育阶段划分,有实施初等教育的半工(农)半读初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简易小学;有实施中等教育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技工学校和工读学校;有实施高等教育的职工大学。
三是各种形式的业余学校。它主要是利用生产和工作的余暇对农民、工人、战士、教师、干部等进行政治、文化和科技教育,一般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全日制学校举办。有实施初等教育的业余初等学校和夜校、扫盲班;有实施中等教育的业余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农民技术学校;有实施高等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以及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设立的自修大学;为进行终身教育而设立的开放大学、老年人大学等。按教育的性质划分,可分为普通学校、职业学校或专业学校。就管理体制和办学形式而言,中国的学校大体可分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公助学校几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