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学生报考,须由获得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中心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推 荐。
二、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分级报考。成绩合格者,由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中心按所考级别颁发 证书。
三、参加考试的学生,各级课程规定的课时数完成不足五分之四课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交纳考试费。
五、考生于考试前40分钟报到。
六、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带好考试编码。
七、课程每周一至两次,须一年时间完成。报考舞蹈考级无起点级别限制,初级阶段不要求级别 连续,中高级阶段不能越级,必须有级别的连续性。
八、考场内谢绝参观,仅考试官及负责音乐伴奏的老师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