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1年的山西。1949年4月,山西解放,在1949-1951年期间,山西省的行政区与现在差别较大,当时山西被划为太原、兴县、忻县、临汾、榆次、长治、运城7个地区,并无大同、朔州二地,此二地属于当时的察哈尔省。
1952-1958年的山西。1952年,察哈尔省被撤销,其中的大同并入山西;1952年,撤销兴县专区,所属区县划归忻县、榆次专区;1954年,临汾、运城两专区被撤销,合并设置晋南专区。1958年,撤销雁北、忻县两专区,合并设置晋北专区;同年榆次专区改名为晋中专区,长治专区改为晋东南专区。截止到1958年末,山西形成了大同、晋北、太原、晋中、阳泉、晋东南、晋南、长治8个地区的局面。
1959-1964年的山西。1961年,撤销晋北专区,复设雁北、忻县两专区。1964年末,山西共有太原、大同、雁北、忻县、晋中、阳泉、晋东南、晋南8个地区。
1965-1988年的山西。1970年,撤销晋南专区,复设临汾、运城2地区;1971年设置吕梁地区;1983年,忻县地区改名为忻州地区,晋东南长治、潞城2县划归地级长治市,晋中地区平定、盂县划归地级阳泉市。1985年,晋城市升级为地级市,撤销晋东南地区。1988年,撤销朔县、平鲁,合并设置朔州市。
1989-1999年的山西。1993年撤销雁北地区,所属县分划归大同、朔州二市;1999年,撤销晋中地区和县级榆次市,设立地级晋中市。截止到1999年末,山西省形成了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阳泉、晋中、长治、临汾、运城、晋城11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