磬竹难书形容罪行多得写不完。后泛指事实多,写不完。
[qìng zhú nán shū]
罄竹难书,罄:《说文》器中空也。古文磬字。《诗·小雅》罄无不宜。《传》罄,尽也。《左传·僖二十六年》室如县罄。《释文》罄,亦作磬,尽也。本义为器中空,引申为尽,用尽。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写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
罄竹难书,指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古人写字用竹简,竹子是制竹简的材料),比喻事实(多指罪恶)很多,难以说完。出自《吕氏春秋·季夏纪》:“此皆乱国之所生也,不能胜数,尽荆越之竹犹不能书。”《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本意都是“事端繁多,书不胜书”。《旧唐书·李密传》记载李密数说隋炀帝的十大罪状,其中有“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的话。意思是说,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他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
罄竹难书造句如下:
1、帝国主义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实在是罄竹难书。
2、他所犯的罪行罄竹难书,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3、这一谋杀引发的如此意的屠戮和凶残,罄竹难书。
4、这个犯人的罪恶罄竹难书,群众对此义愤填膺。
5、这个塑料小人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