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案情本身特别简单,连刑侦都是多余的。说它是奇案,首先是因它公然调戏了美国宪法,其次是案后的故事,也就是对真相乃至人性的挖掘过程曲折离奇,太过戏剧化。罪犯深入黄石公园,枪杀了三名露营青年,然后步行至最近的检查站,第一时间投案自首,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如同事先编排好一般,非常冷静地把犯罪细节描述得清清楚楚,毫无可疑之处。
这些都是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凭自我意志主动交代的,他与三位受害者不认识、无瓜葛,既没有犯罪动机,也不承认自己精神失常,并且拒绝转移审判地点。按照美国宪法,事发黄石公园怀俄明州界内,审判地点应选在夏延,基于罪犯无犯罪动机且无精神失常,审判全程须有陪审团,而这成了个大问题,审判地辖区内有大量动物,却组不成陪审团。罪犯在预审中被当庭宣判无罪释放,就连持枪进入黄石公园应得的6个月刑期都省略了。
此案一经披露便引起全美轰动,但没有任何一股力量能逆转这一荒诞的判决。直到案发五年后,一位纪录片导演收到一封化名“熊”的人发来的电邮,用一张熊追烧伤牛的照片暗示他把这个故事拍成纪录片。导演真的这么做了,不远千里赶赴黄石。
通过两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导演发现罪犯的身世凄惨。女儿先是因火灾被烧死在家中,妻子再次怀孕,孕期内却不幸得了癌症。为了把孩子生下来,妻子拒绝化放疗,可仍是早产,生下儿子后就去世了,儿子也因早产而天生缺陷,只有半条命。罪犯从此变了个人,不再去教堂做礼拜,每天趴在图书馆里看书,只在馆内看,从不借回家。
通过与图书管理员的谈话,导演发现罪犯经常趴的桌子位于“法律区”,这似乎能够证明,荒唐的无罪判决并非是因一系列巧合才导致了史无前例的法律漏洞,而分明是罪犯有意识在钻漏洞,且极可能经过了长期谋划。这也间接证明了罪犯并非没有犯罪动机。但那个动机具体又是什么呢?导演也是一头雾水。
直觉告诉导演,罪犯与三名受害者中至少一位是有关联的,可费尽周折就是找不到任何线索,只能形成一个混沌的猜想:罪犯因个人不幸,失去了信仰,进而心理失衡,欲将自身不幸加诸于其他与之同样的无辜者,实现某种变态的报复,并试图逃脱法律制裁。
但没想到当初写邮件给导演的那位“熊”其实就是罪犯本人,他是该纪录片导演的忠实观众,他诱使导演来调查此案,是因为他深知该导演是业界良心,能用公正的视角揭露他想让所有人都看到并相信的残酷真相。
这个真相是,他女儿的死并非意外,是一家利用水力压裂技术开采页岩气的公司将页岩气渗漏至自来水管道所致,而他的妻子之所以得癌症,也是这家公司长期排污所致,儿子生下来只有半条命,更是因在娘胎里就成了受害者。而这家利用水力压裂技术开采页岩气的公司的老板,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科迪的父亲,他为了杀科迪,故意连杀三人以稀释动机。他两个月前发邮件所用的名字“熊”,是他父亲的名字,他父亲曾是黄石公园的地质研究人员,曾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人类消失后的地球》。而他发邮件的当天,他尚处幼年可怜的儿子离开了人世……
当然这些情况导演一无所知,罪犯反倒比他更着急,进一步通过包裹、视频资料为导演提供线索,直到最后实在忍不住,打电话要与导演见面。
导演也真有职业精神,明知对方是高智商的变态杀人犯,在挑明真相后见面,自己未必有命回来,但他仍是赴约了,去之前把已完成的影像资料送到警察局备了案。
见面后,罪犯把一切真相都告诉了导演,并在摄像机面前开枪自杀。导演最终完成了这部纪录片,起名为《完美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