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汝城为楚南边境地。
秦代,属长沙郡郴县地。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分长沙南部置桂阳郡,汝城属桂阳郡郴县。
永和元年(136年),析郴县置汉宁县,汝城为桂阳郡汉宁县。三国,汉宁县改为阳安县,汝城为阳安县。西晋初,阳安县改称晋宁县,汝城属晋宁县。
东晋升平二年(358年),析晋宁县置汝城县,辖今汝城、桂东县地,属桂阳郡。
南朝陈永定三年(559年),废汝城县置卢阳郡。
天嘉元年(560年),置卢阳县。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卢阳郡,卢阳县隶属郴州。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名义昌县,辖今汝城、桂东县地,属桂阳郡。
五代后唐同光三年(925年),改义昌县为郴义县,属郴州。
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改郴义县为桂阳县。
嘉定四年(1211年),析桂阳县零陵乡、宜城乡置桂东县。元、明,仍为桂阳县,属郴州路。
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改桂阳县为义昌县。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复称桂阳县。
民国2年(1913年),撤销郴州、桂阳州,划归衡阳道,原桂阳州改为桂阳县,本县复称汝城县,属衡阳道。
民国7年(1918年),废道,汝城县直隶湖南省。
民国26年(1937年),汝城县属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1940年),汝城县属湖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汝城县属郴县专区。
1952年,属湘南行政公署。
1954年,又属郴县专区。
1959年,汝城县、桂东县合并为汝桂县。
1960年,郴县专区改名为郴州专区,汝桂县属彬州专区。
1961年,撤销汝桂县,恢复汝城县、桂东县建置。
1968年,郴州专区改称郴州地区,仍属郴州地区。
1995年,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汝城改属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