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标准
“零上访”是指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都要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
“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零案件”是指不发生刑事犯罪。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促使广大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符合“三零”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力争到2022年,全区“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的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业和单位达到90%以上。
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围绕信访问题、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
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零”单位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2、内部治安防范严密
3、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4、重点人群帮教到位
5、安全隐患整治有效
6、法治建设持续深入
7、公共服务优质高效
“三零”单位创建主要措施
1、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2、强化信访问题处理。
3、强化社会治安防控。
4、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5、强化源头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