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属于六书中的哪一类

奚属于六书中的哪一类

首页维修大全综合更新时间:2023-09-17 17:12:28

奚属于六书中的哪一类

奚属于六书的会意类。

奚” 本是古代的奴隶。《周礼·天官·冢宰》: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这个“奚”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左上方是一只手(爪),手的右侧是一条绳索形,绳索之下吊了一个人。这就表示捉来了一个奴隶。金文②的形体也基本上同于甲骨文,只是“手”移到了右上方。③是小篆的写法,不太像捉住一个人的样子了。④是楷书的写法,原来的“人”形变成了“大”字。

“奚”字的本义就是“奴隶”,如《周礼•天官•冢宰》:“奚三百人。”“奚”字也可以特指女奴隶,如《周礼•秋官•禁暴氏》:“凡奚隶聚而出人者,则司牧主,戮(lù陆)其犯禁者。”大意是:凡是男女奴隶聚众出人的,都要严加管理,杀掉那些违犯奴隶主禁令的人。这是奴隶主对奴隶的血腥镇压。后来“奚”字也可以引申为“奴仆”,如《新唐书•李贺传》中所提到的“小奚奴”就是指“奴仆”。

“奚”字在古籍中,用得最多的还是其假借义,即作为疑问代词用,当“何”、“胡”讲,如《庄子•逍遥游》:“彼且奚适(到)也?”也就是说:它将到什么地方去呢?

——左民安《细说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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