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家庭贫困学前教育残疾儿童(0-6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补贴标准
1、残疾儿童补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每名残疾儿童最多可连续资助三年;
2、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中职)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500元;高中(中职、省特校)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1000元;
3、贫困残疾大学生及研究生: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4、对符合条件的在园贫困残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幼儿每人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残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一、二年级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该项资助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助〔2018〕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8〕21号)文件,由教育部门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