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苏轼二十一岁以前,苏轼的父亲苏洵发愤虽晚,但用功甚勤,自己深受其父影响。这一阶段,苏轼对于政治十分乐观。
第二阶段,嘉佑元年,虚岁二十一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写了《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第二名。嘉佑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王安石变法时,苏轼的许多师友,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苏轼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使他不容于朝廷。此时苏轼心中产生了渴望改变朝政的想法,也为他后来遭受种种磨难埋下伏笔。
第三阶段,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苏轼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经历几复几贬,元符三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卒于常州,谥号文忠。享年六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