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扣分明细如下:
1、不系安全带(扣100分);
2、不能正确的使用灯光(扣100分);
3、起步时未关闭车门(扣100分);
4、空挡滑行(扣100分);
5、变更车道时,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扣100分)。
6、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时,不观察左右交通方向、不按规定减速慢行,各扣100分;
7、直线行驶动方向或行车中打方向过猛,扣100分;
8、转弯或变更车道时未打转向灯,扣20分;9、打转向灯后未到3秒转动方向,扣10分;10、驾驶姿势不正确,如:起步时先松手刹2.5秒内未松离合行车,扣10分;
11、操作不正确,如:起步时车辆已动,但手刹未松或未松完,扣10分;
12、1挡行车超过50米,扣10分;
13、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速度,如:高挡低速或低挡高速,扣10分;
14、1挡超过20码、二挡超过30码、三挡超过40码、4挡超过50码、5挡超过60码,扣30分;
15、起步时发动机转速超过3000转,扣5分;16、靠边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100分;
17、靠边停车后,路边距离大于30cm,扣20分;
18、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不合格;
1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不合格;
20、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