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由0,1,2,3,4,5,6,7,8,9共10个计数符号组成,大写的阿拉伯数字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1、阿拉伯数字最初由古印度人发明,后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之后再经欧洲人将其现代化。正因阿拉伯人的传播,成为该种数字最终被国际通用的关键节点,所以人们称其为“阿拉伯数字”。
2、到了明朝初年,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延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