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就是在客观条件一致的前提下,使考生公平参与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对考生知识和技能水平的客观评价,这是贯穿鉴定活动始终的基本原则。
完善的考试规章制度是实现公正性的基础。各项鉴定规章和法规,确定鉴定活动的行为规范,同时又为维护鉴定的公正性,实现依法治考提供了政策依据。
统一的考试技术标准是实现公正性的基本手段。考生一般是通过媒介反映其职业能力,仪器、设备、材料、环境等性能和特性都可能影响鉴定结果。为使考生在相同客观条件下应试,就需制定一系列的技术标准,按照相同标准实施鉴定才能体现公正性。
(2)程序化原则
指职业技能鉴定各项活动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从申报、鉴定实施、鉴定结果处理到证书颁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影响,其运行有一套完整、科学的程序,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误差。
(3)保密性原则
保密工作维护着鉴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其中,最重要的是试卷保密工作,从命题、审题、打样、印制,直到实施考试,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围绕这些环节有大量考务治理工作需要做。一旦出现试题和评分标准泄漏,考试将无效,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将付之东流。因此,保密是考务治理的基本要求之一。
(4)制约性原则
制约性原则是在职业技能鉴定各工作环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各个工作环节相互制约才能形成健全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