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货币统计制度将货币供应量划分为三个层次:
1、流通中现金(M0),是指银行体系以外各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和居民的手持现金之和;
2、狭义货币供应量(M1),是指M0加上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在银行的活期存款;
3、广义货币供应量(M2),是指M1加上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城乡居民个人在银行的各项储蓄存款以及证券客户保证金。M2与M1的差额,即单位的定期存款和个人的储蓄存款之和,通常称作准货币;
4、最广义的货币供应量(M3),具有高流动性的证券和其它资产。
货币供应量是单位和居民个人在银行的各项存款和手持现金之和,其变化反映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运行和居民个人的投资行为有重大的影响。
基础货币这一概念可分别从基础货币的来源和运用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从基础货币的来源来看,它是指货币当局的负债,即由货币当局投放并为货币当局所能直接控制的那部分货币,它只是整个货币供给量的一部分;从基础货币的运用来看,它是由两个部分构成:
1、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以及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
2、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而为社会大众所持有的现金,即通常所谓的"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