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考公务员后的行政级别是主任科员。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二、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三、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四、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五、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扩展资料: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四、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五、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