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票是指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是产品售出的有效凭证。一般发货票上应当载明销售者印章、销售时间、销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等项内容。 “三包”凭证,是指产品售出时,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可以对所购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的单据或证明。一般情况下,“三包”凭证上应当载明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三包”有效期、修理记录及更换、退货条件等。修理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送修故障、修理状况、交货时间,以及更换、退货证明等项目。如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包括下列内容,并由销售者负责填写:
1. 微型计算机商品名称、商标、型号;
2. 微型计算机商品出厂编号或批号;
3. 商品产地;
4. 销售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 销售者印章;
6. 发货票号码;
7. 销售日期;
8. 安装调试日期;
9. 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0. 修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
11. 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次数、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