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 [gōng shè]
中国古代官家祭祀天地神鬼的处所
《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来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门閭,腊先祖五祀。” 孔颖达 疏:“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墨子·迎敌祀》:“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汉书·郊祀志》:“﹝ 高祖 ﹞因令县为公社。下詔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 颜师古 注引 李奇 曰:“犹官社。”《淮南子·时则训》:“孟冬之月……天子祈来年於天宗,大祷祭於公社,毕饗先祖。” 高诱 注:“公社,国社也,后土之祭也。生为上公,死为贵神,故曰公也。”
中古欧洲自治城镇的组织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这个时期的社会形态便是氏族公社制度。氏族公社又分为母系和父系两个互相衔接的阶段,而以母系氏族公社制度为其典型的形态。”
特指人民公社
原始社会中,社会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社会结合形式。
秦牧 《长街灯语·寄北方》:“ 广州 ……一九二七年国内三大起义之一-- 广州公社 起义就在这里爆发。”
无产阶级政权的一种形式;如法国1871年的巴黎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