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务”公开目录一、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本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责,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規则和决策程序,制定的重要制度和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二)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级党组织对党员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社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落实情况等,
(三)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等;召开党组织民主生活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等。
(四)组织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情况:本级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党代表推选情况,无职党员岗位责任情况等.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六)服务群众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群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查处各种损坏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设计民生突出问题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维护党员群众权益,办理、落实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等。
(七)反腐倡康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评测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A)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经党组织审查决定或上级组织要求给予公开的,
二、居务公开内容
(一)居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执行情况。
(三)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四)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低保,各种优抚,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以及国 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五)农村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等
(六)资产、资源《土地、房产、设备等)转让、发包、出租,出售情况等。
(七)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情况。
(八)居民小组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九)居委会大事、要事的民主决策情况。
(十)居民宅基地批建情况。
(十一)计划生有及奖惩情况
(十二)居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十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财务公开内容
(-)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方案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集资款(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土地补偿费、经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情况。
(三)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居民小组干部工资及奖金,招待费支出,集体统一经营交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其他支出。
(四)单位及集体资产明细。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