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算的原则
1.复式预算原则。
即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都应按照复式预算的要求进行编制。2.不列赤字原则。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地方各级预算坚持量人为出,收人平衡的原则,不列赤字。中央预算中必需的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债务的规模和结构应合理。
3.真实性原则。几个级预算的编制都应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本年编列预算收入的依据。
4.节约统筹原则。各级预算收支的编制,必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在预算安排的顺序上,应首先保证政府公共支出需要,然后合理安排其他各类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