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传说,源于1935年2月10日,一群住在美国纽约的年轻人,在哈林河畔其下水道捉到一条鳄鱼,事件被刊登《纽约时报》,引发轰动。事件曝光以后,整整1930年代,纽约或附近地区的市民在各处,包括布鲁克林地铁站、布朗克斯的河流、东河及郊区的湖内都发现鳄鱼踪影,市内人心惶惶。
结果,纽约下水道公司召集一班敢死队扫荡下水道,至1936年,鳄鱼完全在下水道中彻底消失,事件随之成为陈年旧事,遭人遗忘。但根据《纽约时报》1938年8月16日所报道,一群渔夫在一周之内连续在新罗契尔的胡格纳湖中捕获五条鳄鱼。
事实上,1930年代的美国东南岸,鳄鱼皮革业相当兴盛,皮革工人在佛罗里达州的泥沼中捕捉小鳄鱼,养大后往皮革厂加工。而当地人亦非常乐意把小鳄鱼当成宠物出售,买家大多是纽约人,以当时的眼光来说,纽约人视饲养小鳄鱼为标新立异的行为,两地交易频繁。然而,其代价随之而来,鳄鱼成长过大,空间越少,性格亦复凶恶,纽约人唯有将之售出,或放生。再有甚者,如传说所言,冲入马桶中,眼不见为净,一了百了,相信成为鳄鱼在下水道出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