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得领花红(官府)捉拿兄弟。如有不依者,定然洗身(sha头),不许兄弟取保。
二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得奸淫义嫂义妹。如有不依者,定然斩首,决不徇情。
三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得私传馆底教习外人。如有不依者,先取顺耳(耳朵)一对,另行重责。
四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得与兄弟斗气伤害手足,不得臭言恶语侮兄弟。如有不依者,重责。
五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得酒后横凶、斗事喧哗,藐视香主、父母等长辈。如有不依者,重责。
六禁,自入洪门之后,兄弟托带财物须要送达彼方,不得私吞藏用。如有不依者,重责。
吉禁,自入洪门之后,不得私行检银肥已自用。如有不依者,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