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七年是公元1504年。
弘治是中国明朝明孝宗年号,使用年代为1488年至1505年,前后共18年。孝宗是励精图治的贤君。
孝宗在位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整顿朝纲。首先裁抑宦官及佞幸之臣,太监梁芳、外戚万喜及其党羽均被治罪。又淘汰传奉官2000余人;罢遣禅师、真人等240余人;佛子、国师等780人,被追回诰敕印仗,遣归本土。并调整内阁班底,罢免了不学无术、依附权要的阁臣万安、尹直等人。二是勤于理政,选用贤臣,当时被任用的徐漙、刘健、李东阳、谢迁、王恕、马文升等人。三是对臣下宽厚平和。四是在生活上也能注意节俭,不近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