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五七
原指在逝者去世后的第35天,也就是“五个七”后举行的一次祭祀活动。但按照鲁南地区的民间习俗,“烧五七”都是提前烧。因为按规矩逝者本人减去1天,逝者有几个儿子再减去几天。
俗话说:“偏五七,满百天,不多不少整周年。”烧“五七”之日,死者的子女及较近的亲属要到场。男人戴上孝帽,女眷顶上白布包巾,用子挎上香箔纸,用盒子抬着祭品至墓地,燃放鞭炮,摆供设祭,焚香化纸,跪行四叩大礼,为坟头添培新土,痛哭一番而归。(枣庄北部山区3年内不往坟头添土)
“五七”内,孝男不准剃头刮脸,女眷不能着鲜艳衣服,否则,就会被视为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