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俗人读水浒”之——
也说好汉开酒店
梁山好汉上山前任酒店经理者不少,有10人之多,分别是宋清、曹正、施恩、朱富、朱贵、李立、孙新、顾大嫂、张青、孙二娘,上梁山后照护酒店的不再多说。但细品起来,这几位开的酒店还真有点不同啊。
一、个体户3家做的是正常买卖,最小的应该是二龙山下曹正的村野小店,夫妻经营,偶尔请妻弟帮忙摆平点当地的小事情,生意也算可以,最大最成功的一单是帮助鲁智深、杨志占了二龙山。朱富是沂水县城的个体酒店,与警察队长李云略有勾结,经营也算可以。孙新、顾大嫂于登州城东十里牌开一酒店,兼营杀牛放赌,仰仗哥哥孙团长的势力,生意不错。要说这四人上梁山的动机也不一样,曹正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朱富是被哥哥动员上山入伙,孙新、顾大嫂是为救亲戚走投无路而上梁山。这里多说两句朱富这个人,大哥是梁山倍受排挤的朱贵,因伙同大哥救李逵上了梁山泊,从武功、出身而言其算不上什么好汉,后文也无战绩可言,就这么一个人,先是安排了家属公寓,解决了老小就业,自己先是跟了宋三哥的铁粉小穆去收钱,后跟宋四哥去管大哥们吃喝的酒醋,就这样一个“笑面虎”,超过老师沂水都头青眼虎,压着老兄梁山元老旱地忽律,真是拜对了码头站好了队啊。
二、黑店2家做的是人肉买卖,孟州十字坡的张青、孙二娘夫妇和江州揭阳岭的李立,酒店属“个体私营”,有雇工及流动杀人网点,主营:蒙汗药杀人抢劫,好肉充黄牛肉、次肉充水牛肉、碎肉包包子,有“外卖”,兼营江湖信息。张孙夫妇店更江湖一些,有生意三不做之店规,僧侣生意不做、流放犯人不做、歌伎小姐不做,其实也没有好好遵守,相比之下,李立是照章全收,没有什么忌惮。张孙做过的大买卖有头陀、鲁智深、武松,李立做过的大生意是宋江。
三、朱贵开的酒店是“梁山泊抢劫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主营业务:为公司“大业务”提供信息,“小业务”自主经营,兼营“人肉”灯油、人才招聘、酒肉等。这个酒店严格意义上不是酒店,是阿庆嫂的茶馆,是个信息情报站,做过林冲等人的生意,后来有了4个加盟店。
四、施恩的酒店是黑恶势力的招牌店,更有后台保护伞。孟州东门外有个集贸市场快活林,冀鲁客商云集。有大客店,赌坊兑坊。孟州“监狱长”的儿子施恩带着百十个死囚徒去霸占了,够狠。一是开一个酒肉店,搞各店原料“专供”。二是对于“歌舞团”表演“先要来参见(你懂得)”。三是各店“都有闲钱(保护费)”。不想“好生意”被老爸上司张都监带来的蒋门神带着“正(规)军”给黑了,更狠!“保护伞”带着“黑社会”上任,怪有意思吧。就是这样一个大市场,引来两帮黑恶势力大火并,保护伞是“政法部门”、“军方”,自是了得。
五、宋清开的是梁山抢劫总公司内部招待所,属公有制,不计成本,无论赚赔,专职“排设筵宴”,而且有二个副手,“屠宰牛马猪羊牲口一员,操刀鬼曹正”,“监造供应一切酒醋一员,笑面虎朱富”。这个属于老宋安排的内部员工,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