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芳(1835—1927),清朝大臣,外务部左侍郎,荆州将军。字春卿,汉军镶白旗人,铁岭胡氏。早年曾署驻俄国公使馆参赞。
清末外交官,早年曾署驻俄国公使馆参赞。光绪十三年(1887)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饬令其留天津差委。随后,供职于北洋,由李鸿章差遣;数年后回京在外务部任职,官外务部左侍郎。
宣统二年(1910年)授荆州将军。[1] 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饬令前署俄国参赞候选知府联芳留天津差委。
随后,联芳供职于北洋,由李鸿章差遣;数年后回京在外务部任职,官外务部左侍郎。宣统二年(1910年)授荆州将军。
1914年5月26日任参政院参政(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规定,立法机关采一院制,名“立法院”;另一方面,第四十九条规定:“参政院应大总统之谘询审议重要政务。参政院之组织由约法会议议决之。”第六十七条规定:“立法院未成立以前,以参政院代行其职权。”
1914年5月26日,参政院成立。6月20日,参政院在北京正式开幕。该院全体参政均由大总统袁世凯任命。6月29日,袁世凯命令由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但直到袁世凯逝世,立法院始终未能成立。1916年6月29日,参政院遭到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