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是由瑞典发明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所创立的五个诺贝尔奖中的一个。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诺贝尔和平奖不应该与其他四个奖项一起在瑞典颁发,而是应该在挪威首都奥斯陆。和平奖的评奖委员会是由5人组成的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其成员由挪威议会任命。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应该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不过该奖项也可以授予符合获奖条件的机构与组织。
由於和平奖的本质,受奖的对象往往很不一定能够受到所有人的认可,相较於诺贝尔奖的其他奖项,有更多的争议性,其选择的条件往往受限於和平奖的评奖委员会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