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履行会的章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发展原则: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方针。注重质量、注意数量、保持特色、优化结构。民建不在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基本程序: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和《中国民主建国会发展会员规程》的有关规定,凡符合本会发展范围和条件并承认和履行会章的中国籍公民,可以申请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申请入会须由本人向当地民建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组织考察合格后,填写入会申请表,并请两位会员作为入会介绍人签署介绍意见,经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设区的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区以上委员会批准,会龄从批准之日算起。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中共党员加入民主党派的问题:《中共党员实用手册(新编本)》说到:共产党员一般不能加入民主党派。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帮助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对于个别适合做民主党派领导工作的中共党员,在民主党派要求和同意下的前提下,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加入民主党派组织,调到民主党派工作。
民主党派成员加入中共的问题: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对要求加入共产党的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只要他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就可以按照《党章》规定为他们办理入党手续。担任民主党派各级领导职务的,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加以控制,劝说和鼓励他们留在民主党派工作。这样做,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如个别需要吸收入党时,应按照管理范围,由同级党委审议后,先征求上级党委统战部和组织部意见,然后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报上级党委批准。 民主党派成员加入共产党后,不要求他们退出原来的党派,他们可以继续参加原党派的活动和工作,但要编入共产党的支部过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