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小说讲述孤女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养于舅母家,备受虐待,后被舅母打发到洛伍德义塾(洛伍德学校)去。洛伍德义塾环境恶劣,但她顽强地活了下来。毕业两年后,简应聘去当家庭教师谋生。
主人罗切斯特性格忧郁、喜怒无常,但经过较长时间接触,简发现罗切斯特心地善良,为人正直、刚毅,渐渐对他产生了感情。当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痛苦地发现,原来罗切斯特有一个疯妻伯莎·安托瓦妮特·梅森。
后来,与她离散多年的叔父约翰·爱病故,遗赠给她巨额财产。因不能忘情于罗切斯特,她重回故地,才知数月前疯女人纵火而死,罗切斯特为救她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另一只眼睛发炎也看不见了。简立刻去向他倾诉衷情,两人终缔良缘。后来,罗切斯特在伦敦医好了一只眼睛,和简·爱生下了一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