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代表县公路。这是公路编号的一种规则,具体如下:
1. X--县道
2. S--省道
3. G--国道
国家高速公路网
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
编号组成,其中,字母标识符用“G”表示。数字编号规则如下:
1、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2、纵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1—89;
3、横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2—90;
4、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91—99;
5、城市绕城环线编号为4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