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是:一是无子,二是淫,三是不顺父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盗窃,六是妒忌,七上恶疾,这是婚姻解除的条件。
无子:这点需要特别说明,所谓的无子是指妻子在五十岁以后还未有子嗣而言。以《唐律》为例,“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也就是说五十岁以下无子不符合休妻的理由。
淫佚:指女子红杏出墙,背叛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人们还是希望男女双方都能够忠于婚姻。但是由于男子的社会地位较高,这种道德约束仅构成软约束,仅对少数道德自律性强的君子管用。而对女性来说,一旦逾越,惩罚的力度极大。但不论如何,双方既然缔结为婚姻关系,就应当忠于彼此。
不事姑舅:即不孝顺公婆。大戴礼记认为这是“逆德”。在传统社会,孝作为道德的根基,女子出嫁以后,孝顺公婆要胜过自己的父母。
口舌:即所谓的“长舌妇”,爱搬弄是非。古人认为这是“离亲”之举,会破会别人的家庭和谐。“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一个人不能只看到别人的恶处,而一味的扬人之恶,而是应该多反思自己有无类似的过错。
盗窃:即盗窃东西。古人认为这是“反义”之举。无论如何,偷窃东西不仅会败坏德性,也是违法行为。
妒忌:指妻子善妒。古人认为这是“乱家”之举,会破坏家庭和谐。传统社会对妻子的角色定位是温良贤淑,而妒忌恰恰是与这相违背的,因此会将其排斥于婚姻关系之外。
恶疾:指妻子患了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的。古人认为如此则“不可共粢盛”,即不能参加祭祀。在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与战争作为国家最重要的两件事。因此,妻子如果身患恶疾而参与祭祀就是对神明的不敬,故而会将其排斥于婚姻关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