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
布政司是衙门名,全称“承宣布政使司”官名叫布政使。
明清两代才有布政使司这个衙门机构,又叫藩司衙门。级别为三品,地方的一种高级官吏。地位仅次于总督和巡抚,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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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了是朱元璋设计的,用来代替元朝行省制度的机构最高负责人,这也就是布政使最早的由来,但是这个时候的布政使已经没有了元朝行省的负责人参知政事那样的独立处理政事的权利了。
布政使最开始的时候的权利就与清朝的巡抚的权利是差不多的,在那个时候也就是地方的最高长官了,但是随着权利的逐渐分化,他的地位也就是一路走低了。
后来清朝也就继承了明朝的官制,而巡抚也就成为了各个省份的最高长官了,他可以负责一个省份之内的政事、税收、刑狱和军队的事情,这可以说是是封疆大吏了,而这个时候布政使也就成为了他的下属官职了,受到了巡抚的控制了,而他分管的也就是民生这些省内的政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