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是指:
一、许可项目法定化。深入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
二、许可程序规范化。编制规范《行政许可标准化操作手册》,减化审批流程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许可审查严格化。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适时邀请专家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免费会诊,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决不发证,行政许可真正起到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作用。
六性是指:
一、立案突出针对性。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执法计划开展执法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执法日志,存档备查。
二、定性突出准确性。我局严格执行法律的适用原则,并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适用法律上形成经办人建议、支队集体讨论、案审办初审、案审委严格审核、法律顾问诊断的五道关口,确保处罚案件适用法律和定性的正确性。在证据收集中,做到案件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证据链条收集完整,事实清楚,案情清晰,便于正确定性。
三、程序突出合法性。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既严格执行实体法又严格执行程序法,从规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个动作做起,从现场检查、立案、调查、案件审核、处罚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回执、结案、归档、备案,始终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程序执行,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处罚突出公平性。每起案件,严格执行《湖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进一步合理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到违法情节与处罚轻重相适应,体现执法公平、公正。我局在前两年开展柔性执法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推广说理式行政执法。在处罚决定前,充分说理,深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依法享有的听证权;处罚决定后,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
五、监督突出有效性。从执法的各个环节强化监督,我局建立调查与处罚相分离,办案与审案相分离等机制,建立行政处罚情况登记报表制度和行政处罚备案、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设计行政执法廉政风险监控流程单,从执法的各个风险点强化监控,一起案件,一个流程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评查突出定期性。根据我局制定《湖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每季度召开一次行政执法研讨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评查会。通过对疑难案件的研讨和案卷质量评查,执法人员相互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