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调九十四字,重在拗句。首句五字,下三字为仄平仄,定格也。次句五字,为通常之五言句。此两句各惟第一字平仄不拘,余无可勉强。第三句十一字,句法上六下五,或上四下七均可;此词则作上六下五,第一三七字俱平仄不拘。 中仄仄平仄,中仄仄平平(韵)。 中平中仄,平中中仄仄平平(韵)。(上六下五亦可) 中仄平平中仄,中仄平平中仄,中仄仄平平(韵)。 中仄仄平仄,中仄仄平平(韵)。 中中中,中中仄,仄平平(韵)。 中平中仄,平中平仄仄平平(韵)。 中仄平平中仄,中仄平平中仄,中仄仄平平(韵)。 中仄中平仄,中仄仄平平(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