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坟扫墓时,人们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修整坟墓,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还要在上边压些纸钱,让他人看了,知道此坟尚有后人,然后叩头行礼祭拜。
此后围坐聚餐饮酒;也可放风筝,甚至互相比赛,进行相关活动。妇女和小孩们还要就近折些杨柳枝,将撤下的蒸食供品用柳条穿起来。有的则把柳条编成箩圈状,戴在头上,谓“清明不戴柳,来生变黄狗”。
新坟不过社:指的是给新坟(先年或当年新亡故的人,有些地区指新亡三年内)扫墓要在春社前(春社的时间一般为立春之后的第五个戊日,约在春分前后,但在中国民间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如《施南府志》载:“新葬之坟,则在社前祭之,本家男妇及内戚皆往。”据我这非常有限的阅历,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大部份地方都有此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