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为“北方方言”。它是汉民族共同的基础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口的70。
2二为“吴方言”。分布在上海,江苏及长江以南镇江以东和浙江大部分地区,以苏州话为代表。
3三为“湘方言”。分布在湖南省大部分地区,以长沙话为代表。
4四为“赣方言”。分布在江西省大部分地区,以南昌话为代表。
5五为“客家方言”。主要分布在广东东部,福建西部,江西东南和广西南部,以广东省梅县话为代表。
6六为“闽方言”。跨越四省,包括福建省大部分地区,广东省东北部和浙江南部部分地区以及台湾省大部分汉人居住区。
7七为“粤方言”。主要分布在广东省中部,南部和广西的东部,南部以及港澳地区,以广东话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