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是对清代官吏帽顶及其珠饰的统称,又称为“顶带”。帽子顶上的装饰物通常以玉、金、银等制成托座,上面镶嵌珍珠宝石等,并以丝质帽缨或帽纬装饰托座低端。帽顶之制始于元代,明清时更为流行,并以帽顶和顶珠的不同质料、色彩来标志穿戴者的官职尊卑。“翎”是清代特有的冠饰,也称“翎子”或“翎枝”,有“花翎”和“蓝翎”之分。花翎以孔雀的尾羽制成,因此也称“孔雀翎”;蓝翎通常用染成蓝色的鹖鸟羽毛制作,又称“染蓝翎”。顶戴和翎子与穿着者的官阶等级一一对应,共同构成清代服饰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顶戴花翎制度。
依照清代冠制,礼帽分为“暖帽”和“凉帽”两种。暖帽为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质料以官阶而各不相同。凉帽无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上缀红缨和顶珠。顶珠是区别官员品级的重要标志,分为朝冠用和吉服冠用两种。
朝冠顶子共有三层:上为尖形宝石,中为球形宝珠,下为金属底座。吉服冠顶子比较简单,只有球形宝珠及金属底座两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铜的,上面镂刻花纹。顶珠的颜色及材料有多种,反映着不同官员的品级,按照清朝礼仪:一品官员顶珠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阴文镂花金”,九品用“阳文镂花金”。顶无珠者,即无品级。如果清朝官员犯法,在革去官职的同时,必须将帽上的顶珠取下,表示已不带官职。
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花翎在当时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朝皇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为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眼状的圆形图案,一个圆圈算做一眼。蓝翎的性质与花翎相同,但是无眼,通常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据说鹖鸟生性好勇斗狠,至死不屈,侍卫冠上插鹖翎,寓意英勇善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