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风》是唐代诗人虞世南创作的一首应制诗,又名《奉和咏风应魏王教》。唐太宗的第四子名为李泰,册封魏王。作者作了一首咏风的诗,是与魏王陪同的大臣时作的一首诗,所以题作“应魏王教”。
作品原文:咏风
逐舞飘轻袖,传歌共绕梁。
动枝生乱影,吹花送远香。
作品译文:
长袖轻飘,大家起舞蹁跹,共歌一曲,歌声绕梁,经久不息。风吹动树枝,影子随之摇动,和风将花香吹送到远方。
作者:
虞世南(558年-638年7月11日),字伯施,汉族,越州余姚(今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场)人。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书法家、文学家、诗人、政治家,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陈朝太子中庶子虞荔之子、隋朝内史侍郎虞世基之弟。
历仕陈、隋二代,官拜秘书郎、起居舍人。隋朝灭亡后,被窦建德任命为黄门侍郎。李世民灭窦建德后,引虞世南为秦王府参军、记室参军、弘文馆学士,与房玄龄等共掌文翰,为“十八学士”之一。贞观年间,历任著作郎、秘书少监、秘书监等职,先后封永兴县子、永兴县公,故世称“虞永兴、虞秘监”。被李世民敬重,被称为“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五绝。
虞世南善书法,与欧阳询、褚遂良、薛稷合称“初唐四大家”。日本学界称欧阳询、褚遂良、虞世南为“初唐三大家”。其所编的《北堂书钞》被誉为唐代四大类书之一,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类书之一。原有诗文集三十卷,但已散失不全。民国张寿镛辑成《虞秘监集》四卷。
贞观十二年(638年),虞世南去世,年八十一。获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懿”,配葬昭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绘像凌烟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