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 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比如学位证书:1024642008000001表示(10246)前5位是复旦大学的招生代码,4表示学士学位证书,(2008)表示授予年份是2008年,(000001)表示复旦大学内部学位证书编号为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