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社会发展摆到突出位置,是“六五”计划的一个鲜明特点。以往的五年计划都是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从“六五”计划开始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是在发展问题上认识的重大进步。
在人口政策上,经过长期酝酿和实践,党的十二大明确把计划生育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开始受到重视。1983年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从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环境保护内容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4年5月,国务院作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六五”期间,在制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控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解决突出污染问题,防止新污染发展,改善北京和杭州、苏州、桂林等一批重点风景游览城市环境状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