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拟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研究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5、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各产业、区域城乡经济之间的总量平衡,加强市域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全市经济协调发展;负责驻外机构的联络和协调;
6、负责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做好全市工交能源、农业、财贸、以工代赈等项目申报,做好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
7、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8、研究提出并负责全市价格总水平平衡,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9、做好价格成本调查,监控、预测市场价格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