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书信正文部分的结束语,“此致”和“致此”用法和意义相同。
2、“致此”。 一般用作书信的结束语,口语意思相当于“就写到这里吧!” 另外,"致"也有毫无保留地呈献的意思;"此"指的是前面所写的内容。 "致此"用作书信结束语时,通常后面跟"敬礼"。其书写格式为:在一行的开头空两个格写"致此",然后再在下一行顶格(就是不空格)写"敬礼"。
3、“此致”。 书信中的“此致敬礼”,“此致”指的是前面的内容讲完了,而并不是针对后面的“敬礼”而言。 “此”指的是前文内容,例如:写回信时,末尾用“此复”;下通知时,末尾用“此通知”;发布命令时,末尾用“此令”。这些都是煞尾语。“此”字的作用在于概指前文,了结全篇。 “致”字即“尽”或“与”讲,含有无保留地给与或呈献之意。“致××书”,即“与××书”;“致词”,即“献词”。 “此致”两字连用,意思就是“上面的话说完了”,这是从文言文中因袭下来的。“此致’是一封信的煞尾,它与“敬礼”之间并不存在动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