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要区别分析。
1.突击花钱。这种做法一般是国企,民营企业的钱是老板自己的,因此不会做这种蠢事。
2.为下一年的生产进行储备,预防材料涨价而大量购进。这是正常的企业行为。虽然将流动资金大量占用在存货上,并不符合财务管理原则。但是为了应对涨价成风的原材料市场,企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3.如果企业年底大量购进的物资属于以上两种,那就都与避税无关。
4.如果该“大龄购进物资”系非生产经营方面的生活福利性质的物资,在账务处理上,一般应通过成本、费用列支。这种情形,就属于避税了。不管国企、民企,都可能会这样做。这样做,虽然看上去损害了一点国家税收,但是广大职工受益,应该还算利国利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