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商鞅。 学派:法家。 商鞅变法时间:公元前356年。 支持人:秦孝公。 内容: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2)鼓励发展农业,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
(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土地私有制)
(5)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 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7)实行二十等爵制度 (8)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邻里如不告发,则十家连坐。